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有关体育成绩评定要求,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衔接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强化课外锻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务处9月21日上午在花溪校区409会议室召开了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公共体育课程课外锻炼项目及学分认定工作研讨会。
我校党委副书记刘肇军、银熙惠出席,教务处罗永祥处长、副处长,知行学院周勋院长、教务处副处长黄平惠、体育学院副院长王瑛、徐宏、公共体育教研室主任揭光华及保卫处、学工部、校团委、文学院、法学院及大数据学院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肇军副书记主持。
刘肇军副书记指出,大学生体质测试从2013年全面铺开,从几年的测试数据来看,学校需要尽快启动公共体育课教学改革。在校体委主任银熙惠副书记组织下,教务处与体育学院召开了多次研讨会,讨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多部门征求意见。
在会上,罗永祥处长以教育部文件精神为指导,阐述了教务处初步拟定的实施办法及我校约二万多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项目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他建议,当前我校学生课外锻炼项目应由校园路跑、体育竞赛、体质测试、社团体育等子项构成,阐述了各子项目的执行目标及学分认定的步骤。他提出了在公共体育教研室增设课外锻炼办公室,安排专门教学管理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在公共体育区域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关设备的建议,同时建立学生课外锻炼指导教师制度及学生课外锻炼联络员制度等保障措施。
在会上,体育学院副院长王瑛提出,自去年试行校园路跑制以来,学生体质有所增强。建议把校园路跑项目作为课程排入教务系统,由学生选择指导教师,同时建议把各学院学生体质测试水平纳入学院绩效考核。
银熙惠副书记指出,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公共体育课程课外锻炼项目及学分是学校教学改革重要内容,教务处及体育学院的方案可进一步论证、融合,要做好过程监控和信息反馈工作,方案确定后可以试行,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各单位代表分别对初步方案提出了建议。
刘肇军副书记指出,学校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各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不仅要考虑促进学生身心建康,还要充分考虑、保障学生课外锻炼时的人身安全,对记录软件进行评估,把握数据的科学性。各相关单位要作好进一步的思考、调研、借鉴相关高校的经验,由体育学院进一步思考各子项目执行的可行性后会同教务处完善方案。